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归丈夫张某所有但张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归丈夫张某所有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不包括夫妻双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此外,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张某在婚前就已经拥有了该房产,那么该房产就是张某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一份归夫一份归妻”。但是,在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需要进行的。如果张某和他的配偶离婚了,那么这栋房产就会被分割。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房产是张某婚前个人财产或是夫妻共同租赁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就归张某所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张某和他的配偶共同还贷买下房产或是在婚后共同维修房产,那么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此外,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被张某进行了投资或改建等行为,则可能对该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如果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将该房产出售或转让,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是作为张某个人财产得到的,那么张某应该在出售或转让时只能取得该房产增值的部分,原来的房产归还给原来的所有者。
总的来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归丈夫张某所有但张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该房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租赁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归张某所有。但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最终的归属,需要依据夫妻持有证据或相关协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