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之间是夫妻关系的可以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
近日,一起媒体报道引发了公共关注:江苏省扬州市一对夫妻,两人都是公务员,其中一方申请担任领导,却遭到了部分人员的置疑,认为这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公务员夫妻在职场上的关系真的存在问题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不能形成利益关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执行职务,服务人民,决不越职,决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或者家庭、亲友的利益,决不参与与公务无关的营利性活动。”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如果在工作中形成利益关系,那么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但夫妻关系并不一定就构成利益关系
然而,夫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并不一定就构成了利益关系。比如,两人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相互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管理、监督、决策关系,那么就不存在利益关系。再比如,夫妻双方在工作中都比较低调,也就是没有跨层级施加影响力的行为,那么就不算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
地方规定对夫妻关系处理有具体规定
另外,不同的地方对于公务员夫妻关系的处理也有具体的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公务员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应当有一个人退出原工作岗位,调至本机关其他部门的工作岗位,或者另行安排工作,其一方不能担任组织正职或者领导岗位。”这意味着,在北京地区,公务员夫妻是不能在同一单位担任领导岗位的。
结论
综上所述,公务员夫妻是否能在同一单位之间担任领导岗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工作中形成了利益关系,那么就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但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管理、监督、决策关系,也没有跨层级施加影响力的行为,那么就并不存在问题。此外,不同的地区对于公务员夫妻关系的处理也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