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能会有一些经济交往,例如共同购买房屋、汽车等,或者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经济支持。这些交往都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等财产,以及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债务,例如家庭日常开支、子女教育费用等。根据《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
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例如,个人信用卡欠款或者因为工作原因个人签的单子等。根据《婚姻法》,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责任,夫妻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一方的个人债务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困难,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分家产等诉求,要求减轻自己的损失。
夫妻契约
为了明确夫妻在经济交往中的权利义务,夫妻之间可以签订夫妻契约。夫妻契约是一种以夫妻之间的意志为主的契约,可以规定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划分、债权债务的责任承担以及离婚后财产的分配等。但是,根据《合同法》,夫妻契约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序良俗,否则该条款无效。
总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经济关系比较复杂,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然,夫妻双方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相互尊重、互帮互助,共同维护家庭经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