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法律依据协议

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而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可以规定双方财产的归属和划分等事宜,旨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协议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得到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夫妻可以协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处理方式,但不得危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因一方强迫而订立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财产约定协议的基本要素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因此具备一定的基本要素。以下是财产约定协议的主要要素:

  • 签订时间:财产约定协议应当明确签订的时间和地点。
  • 协议内容:财产约定协议包括双方财产的归属和责任等问题,内容应当明确。
  • 协议形式:财产约定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但书面协议更便于维护双方权益。
  • 协议签署人:财产约定协议应当由夫妻双方签署。

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处理方式,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国家利益。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

  • 具有合同效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夫妻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在法律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 具有债权债务的确认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确认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确定双方的财产权责任,具有债权债务的确认效力。
  • 具有证明本质的效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具有证明本质的效力,可以证明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财产归属和划分情况。

财产约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的适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一方面,财产约定协议的签订可以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和划分情况,有助于减少离婚诉讼中的纠纷和争议,提高离婚诉讼的效率。

另一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的适用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无效:

  • 协议违反法律规定;
  • 协议违反国家利益;
  • 协议损害第三人利益,第三人有权请求撤销协议的;
  • 协议属于一方强迫订立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合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